山东淄博张振海律师
淄博保险律师|淄博交通事故律师|淄博公司|淄博劳动工伤律师|淄博家事律师|保险经济师|知识产权师|商标专利著作权律师
淄博张振海律师
电话/微信 18053326016(山东淄博律师)
公众号:zibowenfabao
头条号/百家号/企鹅号: 淄博张振海律师
本人双证律师(律师证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)、知识产权师、保险经济师。
担任企业法律顾问,以及多家大型保险企业的法律顾问。同时担任私人法律顾问
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6号润德大厦A702(人民路与心环东路交叉口北500米)
分类标签
归类: 法律文章
保险法中的弃权与禁止反言区别。
弃权与禁止反言,是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之一。对保险合同的双方都适用。
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放弃他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。
禁止反言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,既然已经放弃了某种权利,那么日后不得再主张该权利,也称为禁止抗辩。
弃权是禁止反言的前提。
Tags: 保险
近期文章
山东鲁铭律师事务所
上一篇: 人身险和财产险并存时如何理赔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