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示义务是一项独立的义务,是明确说明义务的前置义务。
提示义务一般针对预制的书面条款,诸如预制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等。
明确说明义务则针对某一特定的投保人,并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。
明确说明义务,重于提示义务。款的明确说明义务,一个是主动说明,一个是被动说明,从民法典、保险法两部法律的关系看,民法典是一般法,保险法是特别法,特别优于一般。
保险公司明确说明义务应是主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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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义务是一项独立的义务,是明确说明义务的前置义务。
提示义务一般针对预制的书面条款,诸如预制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等。
明确说明义务则针对某一特定的投保人,并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。
明确说明义务,重于提示义务。款的明确说明义务,一个是主动说明,一个是被动说明,从民法典、保险法两部法律的关系看,民法典是一般法,保险法是特别法,特别优于一般。
保险公司明确说明义务应是主动的。